634063989640411274.jpg
[書名] 與絕望奮鬥: 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
(日文書名:なぜ君は絶望と闘えたのか: 本村洋の3300日)
[作者] 門田隆將
[出版社] 新雨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0年4月
[ISBN] 978-986-227-059-2

話說最近一年來台灣因為廢死問題而鬧的沸沸揚揚的
連對現今時事開始不太想理的我,也有了些興趣…
而也因為這議題,使得在閱讀相關資料的時候
讓我了解到1999年4月14日的「光市母子殺人事件」
和身為遺族本村洋先生的奮鬥故事
而這本《與絕望奮鬥: 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
是由門田隆將先生根據實際情況寫下來的
雖然說這是算個事件經過記錄
但閱讀起來並不會感到枯燥乏味就是了~



這本《與絕望奮鬥: 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
顧名思義就是本村洋先生這九年來奮鬥的故事
關於「光市母子殺人事件」的兇手是名剛滿18歲的少年福田
法院因為依兇手是少年,且有殺害四人以上才判死刑的前例
而只判兇手無期徒刑,然而這就等同於七年之後,兇手可以重獲自由
此外,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兇手絲毫沒有悔意
再來,當時就出現了很奇妙的一種現象
因為兇手是少年,要保護他的人權所以要匿名化
反觀受害者及遺族則不考慮這一部分
所以就變成司法有給加害者保障,但卻完全漠視被害者的權益…

本村先生在對司法絕望之時,曾一度想自殺
不過由於不少人的關心而使他決心為求改革而繼續走下去
從最大的敵人是司法制度,到變成犯人的人權辯護律師團
最後經過了長達九年的努力,終於為此案劃下句點


讀完這本之後,算是有蠻大的感觸…
其實對於廢不廢死我沒多大意見,因為我覺得對於遺族的照顧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現今的人權團體、廢死聯盟在強調人權的重要時
感覺上通常對於死刑犯(加害者)重視程度比被害者遺族還大…
雖然說要給犯人更生的機會,但被害者呢?誰要給他生存的機會?
或許,有不少死刑犯在被判了死刑後就會有所省悟…
但並不代表每個人都能夠因此改過向善
此外,死刑犯醒悟的契機也是因為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才有所改變的
若不是因為死刑,真的有多少人會反省自己所做的事情嗎?

「對於自己親手葬送的生命,就要用自己的生命來償還,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這句話是本村先生這段時間一直強調的一句話
而這句話也從在確定判決死刑後的兇手福田口中說出
至於福田最後是否真心反省了,這我們不得而知
然而不管死刑犯是否已經重新做人了,都挽回不了他所殺害的生命
死刑犯福田最後也坦白說了:「就算被害人只有一名,也足夠判決死刑。」
畢竟,奪走的不是只有一個人的人生,而是包含遺族所有人的人生
或許,死刑犯福田是真的有所省悟了,但拿他人性命來換一個人的更生也太遲了
像我就一直覺得:沒有被殺的覺悟,沒有資格殺人
既然殺了人,那就算拿生命來償還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對於廢死聯盟及人權團體來說,或許認為死刑不符人權
但對於不尊重別人人權的殺人犯來說,我們真的有必要去照顧他的人權嗎?
再說,若要用終生禁來取代死刑…
我倒是覺得我寧願把這些納稅錢拿去照顧被害者遺族
至於要說先進國家有不少都廢除死刑了(PS.美日還保留)
那我則是認為要台灣廢除死刑之前,請先做到像先進國家的遺族照顧水準再說

另外,對於人格如此高上的廢死團體來說
有幾件事情我實在蠻好奇的,而且也蠻想知道他們支持廢死的決心…
第一、若有人殺害了支持廢死的你們,那你們在臨死前真的會決定原諒犯人嗎?
或許所有的廢死團體人士真的像李家同先生一樣擁有包容的胸襟
在自己臨死前,會要自己的家人去原諒犯人吧?且不要他接受死刑
第二、若有人殺害了支持廢死的你們的家屬,那你們真的會決定原諒犯人嗎?
自己的生命可以自己決定他的價值
那如果是自己至親的家屬,包含父母、兄弟、子女,甚至是親友愛人
真的可能毫不猶豫的就原諒他們嗎?且願意替他求情不要被判死刑嗎?
或許真有人做得到吧?不過這樣一來,同時也會受到社會的輿論吧。
為了堅持自己的信念,不惜犧牲自己家人的人權…這類的批判
但就某方面來說,也是令人值得佩服的…
第三、人真的有資格去替死者決定是否要原諒死刑犯嗎?
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親屬
就算口口聲聲說要有個包容的心
但怎麼知道死者真的願意原諒剝奪他一切的犯人?
說不定死者會死不瞑目,做鬼也要找相關人士報仇也說不定?

上面只是我的個人淺見而已…
然而,死刑確實還有他留下來的必要性
畢竟因為有死刑,才會讓有些死刑犯了解自己的過錯
至於說不少先進國家都廢除死刑了
但據我所知目前美國和日本仍然保留死刑,難道這兩國算是落後國家?
好,要說他們是另外的話,也沒關係
那現階段我國政府能做到像已廢死的先進國家那樣般的保障受害者遺族嗎?
如果做不到保障遺族的人權之前,請就不要先去討論犯人的人權
儘管兩件事沒有衝突,但做任何事情也總有個先後順序
否則保障犯人人權重於保障遺族人權,這就叫做本末倒置

最後想說的是關於廢死團體的行為
雖然不少人認為他們替死刑犯求人權,不符社會正義,甚至是沒人性
但我倒不這樣覺得,反到覺得他們的行為才是真正符合所謂的「人性」
人類與其他生物最大的不同就是因為人有「人性」
也因為「人性」而制定了不少道德規範
不會像其他生物只是為了生存這一個目的而已
但也可以發現到人類也是這宇宙中唯一會因為不是為了生存而戰爭而殺人
其他生物會為了生存或留下自己的子代而殺害同類
而人類只要理念不和,甚至是非我族類就會加以迫害甚至是殺害
回到廢死團體這邊來,倘若他們只是為了爭一口飯而為死刑犯抗爭
那我相當可以了解他們行事的原因,畢竟他們也是為了生存
但若他們沒有收到任何實質的好處而去幫助死刑犯
只是單純貫徹自己的信念而付出的話,我覺得這也只有人類才做得到
也就是人與非人生物最大不同的地方存在,換言之就是所謂的人性
當然,「人性」這種東西並非都是好的、完美無缺的
也因為如此,在人類史上才會發生那麼多場無所謂的戰爭,以及種族歧視
所以身為人類的我們不要太過自傲自己擁有人性,和其他生物是不同的
就因為這種「人性」,才會讓人類有種自己是「萬物之靈」的自負
甚至有「人定勝天」的想法,導致任意破壞孕育我們生長的地球
以及不願與其他非人生物平等共存,完全脫離大自然的法則


恩,雖然說是《與絕望奮鬥》讀後感
但後面好像變成討論本國廢死的可行性
和廢死團體的行為與想法了
不過,我倒是很想知道當廢死團體他們所愛的親人被殺害時
這些廢死團體是不是仍然堅守自己的信念為死刑犯奔波
倘若是,我會給予他們最大的敬意
但相反的,我會替他們的家人感到惋惜…

最後
想對本村洋先生說聲:「這3300多個日子來辛苦了。」
還有希望不要再有悲劇發生在這個世界上…

(2010/06/1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日向ユ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